最新消息:
2017年7月1日起,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,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。
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:
(1)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,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。
(2)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,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,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。
另: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,仍按原标准执行。
办理条件
1、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伊春居民
2、 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
办理材料
1)提交填写完整的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》
2)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(贴在申请表上)
3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4)若申请人为开放城市持有户口人员的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,则须额外提交关系人的居民身份证、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,如:结婚证、出生证明、独生子女证。
注:下列人员(除应邀赴台外)办理赴台申请,须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方可办理:
1、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
2、军人需出示出军官证或军官离退休证、部队军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的意见函。
办理流程
一、领取“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”
二、按要求填表
三、复印身份证、户口本正反面、户口本地址页、户口本本人页并粘贴在申请表内
四、人像采集
五、受理
六、申请人拿办证回执并交费
七、自取或者邮递到申请人指定地点
办理地点
黑龙江省伊春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新兴中路伊春市公安局一楼
咨询电话:0458-3956149
黑龙江省铁力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黑龙江省铁力市铁力镇西二路5号
咨询电话:0458-2288501
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友谊路嘉荫县公安局一楼
咨询电话:0458-2678032
办理时限及费用
办理时限
10个工作日内(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领证时限)
办理费用
(1)本式每证30元;卡式每证80元;
(2)一次有效签注15元/项;多次有效签注80元/项。